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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昊
很难想象,对托尔斯泰、马克·吐温等文学大师耳熟能详、信手拈来的人居然与一个普通的发廊妹有染,而且为了这个女人,他一次又一次被人打,还丢了工作。
倾诉人:阿明,男,34岁,自由职业。
阿明的黑框大眼镜,似乎将他压得抬不起头来。他说话时总爱盯着远方,不敢平视我。他用两个字总结了自己这段经历:恐怖!认识阿珍(化名)以后,他深切地感受到“正视现实是痛苦的,更痛苦的是不得不正视它。”不光彩的相识
我离过婚。原因不想多说。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就是,我不喜欢女人在我面前说“别的男人比你强多了”、“你怎么这么没用”这一类的话。
和阿珍认识是在我离婚两年后。在受够了围城之苦后,我已断了再结婚的念头。由于寂寞和空虚,我经常出入各种娱乐保健场所。
那天,我来到一家美容厅,发现里面全是陌生的面孔,原来换了老板。在一大堆姑娘里面,我看到一个成熟而有女人味的女人漫不经心地瞟了我一眼。这时,我脑海中浮现一个词:风情万种。有人告诉我,她就是新老板,叫阿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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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珍带我去了她租住的地方。她告诉我她的身世很悲惨:20岁时,她被拐卖给一个农民做媳妇。后来历经千辛万苦才跑出来。经过不断的打拼,她现在已拥有两家网吧和一家美容厅。
我在那间房子里只呆了15分钟,有些同情、有些感动。
在回去的路上,我忍不住地暗骂自己不争气,还比不上一个女人。说实话,我隐隐有些佩服她。
第二天晚上,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又一个人去找她。这一次,我们像老熟人一样在一起聊天、打牌。很自然地,我们的关系发展成很暧昧的那种。我每天带她出去看表演,蹦迪,吃饭。我一直都很同情她,想帮助她。
自始至终,阿明都强调自己是同情阿珍。一次又一次的伤害
和阿珍在一起,我的心理一直很复杂。一方面佩服她,觉得她一个女人在外打拼不容易;另一方面却觉得自己不可能爱上她,毕竟我和她的差距太大了,我所受的教育告诉我,我和她之间只能是普通朋友关系。她也非常清楚这一点。
如果不是她被抓进去,急需钱保出来,我想,我们会一直这样。一天,我刚出差回来,就有两个她店子里的姑娘找到我单位,让我拿钱去保阿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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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同情,我借给她5000元。可能鳄鱼有时候也会掉眼泪,出来后,她对我感激涕零,要报答我。而报答的方式,就是做我的女人。没怎么犹豫,我们同居了。
同居的那段日子,我们过的是正常人的生活。我每天一下班就到出租屋里和她一起准备饭菜。她也很体贴,甚至有段时间都不去店里照看生意,一心一意做我的小女人。
除了我要她还钱。
“你们的关系都这么亲密了,为什么你要她还钱?”我不解地问。阿明答道:“我为她花的钱根本不止5000元,我为她买了很多东西,那是我愿意为她花的。可这5000元说好是借,有借当然就有还。”
一天晚上,我逼她还钱,她被逼急了,居然当着我的面,在电话里通知几个人来“教训”我。我以为她只是说着玩,没想到,十分钟后,几个牛高马大的人便来到住处,不由分说地上来就抡起拳头。见我被打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她居然是一副高高在上得意洋洋的姿态。那晚,我的头上缝了19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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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一次起,我就知道她不可能变好。虽说她的身世很悲惨,看上去很善良,但她在大染缸里已浸泡多年,很多想法和行为已经变得很江湖气。我坚决地搬出了那个曾经温馨的小屋。
可过了半个月,她开始天天打一通电话,向我道歉,说她只是想要那帮人教训我一下,没想到伤得这么重。心软之下,我原谅了她,但前提是她非得还我钱。
她嘴上答应得好好的,说等缓过这段艰难的日子再还。我们的关系稍一缓和,她就在我面前叫苦,嚷嚷自己没衣服穿,非拉我一起逛商场。我一掏钱买东西,她就会甜言蜜语,大赞我的善良慷慨。这时,我的理智和聪明就被扔到爪哇国去了。
但我一逼她还钱,她就一不做,二不休,告到我单位,说我强奸她!这事在单位的影响非常坏,如果不是因为我平时表现良好,业务也扎实,估计我早就被开除了。
我不愿再理她,可她仍然一过半个月就不停地打我电话,向我道歉,要求和好。唉,都怪我,在她的一求二哭下,不知怎么地,我又跟她缠到了一起。无情的中伤
我们就这样纠缠不清了几年。在这期间,她见过我所有的家人,也曾住进过我家。但我们还是从来没有想过结婚。因为我的工作不允许我和这样的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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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她无望的交往中,我认识了另外一个女人张倩(化名)。
与张的交往缘于电波。在一次广播电视节目中,我听到她写的一首诗,非常感人,于是我特地记下了她的地址,开始和她通信。随着交往的加深,我们惊讶地发现彼此居然能心灵感应。有一次气温突然下降,非常冷。我给她发了条短信,让她多穿点衣服。没想到,这条短信发了好半天都发不出去。我正准备放弃时,手机突然接到她的短信,她同样在提醒我加衣服。原来我的信息发不出去,是因为她也在给我发信息。
在信上,我们互称对方为“知己”。而且我们也只能是这种关系。因为,她早已是他人妇。这些信,阿珍都看过。看完后,她根本没有什么反应,只是笑着说了一句:“你不怕她的丈夫找上门来?”我坦荡地说:“这有什么,我和她是清白的。”其实我心里想的是:这有什么,她丈夫又不会知道。我万万没想到,将此事泄露出去的不是别人,正是阿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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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也是我逼她还钱。她气坏了:“阿明,你这个小气男人,总舍不得那5000元。你让我不好过,我也让你不好过!”说完,她便打电话到张倩家里去了。接电话的正好是她爱人。阿珍主动向他坦白:“我爱人和你爱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她爱人气得火冒三丈,非让张倩带他过来。那天夜里,张倩的爱人让我下去谈谈。我一钻进他们开来的车里,就被铺天盖地的拳头打蒙了。她爱人一边打一边吼:“还说你们的关系是正常的!还不承认?!你爱人都说了!”我真是有口难言。
这一次,我算是彻底看清她的真面目了。
我正式向她提出了分手。不过,她要将5000元还清,否则我就扣留她的手机。
这一次在她的保健店里,我们闹得很凶。为了争抢手机,我们打了起来。在拉扯中,我失手将她推倒在地上。在倒下时,她的头碰到了桌子的一角,血顿时流了下来。
被激怒的她立即报警,我以扰乱治安罪被拘留了20天。
一出来,我就接到单位的通知:过来清理你自己的东西,过期不候。这时,我什么都没有了。
这一段经历了几年的孽情,除了让我后悔,我不知道自己还得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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