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独力照顾3名女儿,8年前在住处陆续性侵女儿,女儿分别是12岁双胞胎和3岁小女儿。他先找上双胞胎女儿,还向女儿说,她们要替母亲尽闺房义务,满足他性欲。双胞胎女儿后来外出就学,他又性侵小女儿。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彰化1名男子在妻死后,要3名年幼女儿“代母尽闺房义务”,陆续猥亵性侵女儿,双胞胎女儿原本隐忍不敢说,获知妹妹也被性侵后,鼓起勇气提告,双胞胎姊姊表示:“小时候以为可以原谅爸爸,但长大后知道伤害很大,不是说忘记就能忘记”,台中高分院依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父亲徒刑11年6月。
判决书指出,男子独力照顾3名女儿,8年前在住处陆续性侵女儿,女儿分别是12岁双胞胎和3岁小女儿。他先找上双胞胎女儿,还向女儿说,她们要替母亲尽闺房义务,满足他性欲。双胞胎女儿后来外出就学,他又性侵小女儿。
2年前,小女儿出现异常行为,作业造句也常提“爸爸死了”,老师查觉异常,双胞胎姊妹和妹妹的导师恳谈,决定说出父亲兽行。
彰化地院一审判他徒刑8年2月,检察官认为太轻上诉,这名父亲认为判太重也上诉,强调很疼女儿,无奈铸下大错,希望能判轻一点。
双胞胎女儿请法官代她们问父亲“你怎么会对我们做这样的事?”父亲曾说要体谅他,因为没有妻子,女儿要帮忙尽闺房责任,她说,父亲后来再婚有新妻子,还是对姊妹们性侵。
“万万没想到,妹妹也受害,你一句对不起,好像没事,我们却活得那么辛苦”,二审法官也认为男子的犯行,严重伤害3名女儿身心,事后已难以弥补,改判他重刑。
南投县五十余岁男子二十二年前带刘姓情妇回家同居,要刘妇协助压制大女儿的大腿让他强奸,刘妇还劝说:“这样才孝顺”;这名兽父还以“练习“为由,架住儿子让刘妇女上男下奸淫。台中高分院昨痛斥两人罔顾人伦,判处兽父十六年,刘女九年徒刑,强制治疗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