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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慕虚荣我背弃最爱我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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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象中的敏捷应该是那种干练的职业女性形象,因此,当一位身着家居服式样的中年妇女走进我的视线时,我仍把寻觅的目光投向了远方。她迎面走来切断了我的视线,我看到了她平和的笑容,这才知道她就是敏捷。

  敏捷说:“我蛮喜欢这个地方,它会让人躁动的心一点一点地沉静下来。”我笑了笑,敏捷也许是那种注重感觉的人吧。

  不甘平淡,离开疼我的丈夫

  应该说,我是一个有福之人。

  那时,我在下面一个小城市的化工厂当工人。当时都是吃大锅饭,我们这些小工人也不必为生计发愁,反正是锅里有了碗里就有,上班时安安心心地干活,八小时以外就乐乐呵呵地疯玩,日子过得倒也快乐。

  我生性活跃,就报名参加了厂里的文艺宣传队,经常排节目、演节目,在厂子里很有一点知名度。三车间的车间主任大兵是我的铁杆“追星族”,每次我们演节目,不管多忙,他必带上车间的弟兄们来捧场。我的独唱节目,他们更是掌声、喝彩声不断,我内心挺感激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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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长了,我也知道大兵对我有那份心思。但当时追我的小伙子不少,我也不想过早地处理这个问题,就没怎么把他放在心上。一次露天演出,我们正在台上演女声表演唱时,突然下起了雨。按那时的纪律,就是下刀子,也得把节目演完。因此,我们几个女孩子还是在雨中兢兢业业地唱着、做着。正在这时,只见大兵拿了一把伞冲上台来,我走到哪,那伞就跟到哪。我横了他一眼,他却笑眯眯地看着我。台下一片笑声、掌声,我窘得不得了。但不知怎的,心里又有一种甜丝丝的感觉,甚至还有几分骄傲。也许,女孩子就是希望有人关注她、疼爱她吧。

  由于大兵这一招造成了他和我好的“既成事实”,其他追我的人就识趣而退了。这以后,大兵又趁热打铁地拿出了种种招数,使我对他的好感一日甚似一日。一年过后,我竟决定非他不嫁了。

  我们欢天喜地地办了婚事。婚后,大兵并没有像我的姐妹们担心的那样“从奴隶到将军”,而是一如既往地对我体贴入微、疼爱有加。他对我的好,真是几天几夜也说不完。两年后,我们有了可爱的女儿。大兵欢欢喜喜地照顾着我和女儿,人累得瘦了许多。那一段时间里,我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对生活感到十分满足。

  如果不是拍那个广告,也许我会安于这种平淡温馨的生活,和大兵走到白头。那样的话,我们那个人人羡慕的小家也不会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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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我们厂开发了一种洗衣粉,销路不错。为了占领外地市场,厂里决定大做广告,还到省城请了一帮内行人来拍摄。省城来的人说,要选一个广告演员,不能太嫩,要像个家庭主妇,但又要长得精神一点的。按说这样的条件也不高,但试了一圈人,还找了好几个专业演员,居然都没有中意的。

  那天选人时,我带着女儿跑去看热闹。女儿嚷嚷着看不见,我就一个劲地往里挤。可能动静大了些,引起了拍摄人员的注意。我感到不好意思,正要退出去,却被人喊住了,他们要我试试镜头。我觉得挺好玩的,就放下女儿,大大方方地表演起来。没想到,他们对我很满意,就这样定下了。很快,我的形象就不断出现在报纸、电视上,满大街也可以看到我拿着洗衣粉笑眯眯的样子。一时间,我成了我们那个城市的“明星”。

  成了“明星”后,厂里把我从车间调到了办公室,一些迎来送往的事儿也都让我参加了。见的事多了,接触的人多了,眼界也就宽了起来。渐渐的,我有些不满足于现状,有了新的向往。同时,由于承接的赞语多了,我对自己的能力和能量也有了更为乐观的估计。我觉得,我们那个小小的城市已盛不下我的鸿鹄之志,而我们那个家更不足以牵扯我的脚步,至于大兵,我对他早已没有了爱的激情,只不过把他当作亲人而已。

  我决定出去闯世界。一向爱我、宠我、迁就我的大兵没有阻拦。他说:“你放心吧,我会带好女儿的。”就这样,踌躇满志的我离别丈夫和女儿,来到了我所心仪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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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遇激情,却又烟消云散

  到了这里后,我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何等的天真幼稚。我想去的那些单位,根本不可能为我打开一线门缝;即令是不得已求其次,对我这个一没文凭、二没专长的已婚女性来说,也难以遂愿。我万万没想到,在我们那个小城市无限风光的我,到了这里却无人问津。没有人知道我是谁,他们也不想知道我是谁。踽踽独行时,想起数百里外温暖的家,我不由得泪流满面。

  但我是一个要强的人,就是撞得头破血流,我也决不会在一无所获的情况下打道回府。认清了眼前的现实后,我决定降格以求,先生存下来再说。于是,我到一家广告公司做了业务员。

  跑业务的艰辛就不必说了,最难忍受的是别人的冷眼及轻慢,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但既然走到了这一步,也只有硬着头皮往前闯了。我这人不笨,只要下了狠心干事,还真没有干不出事的道理。大半年后,我就成了公司业绩最好的业务员,再过不久,就当上了业务部长。

  在这期间,我认识了现在是当红作家的成风。那时成风还很潦倒,作品发的很少,也没什么影响。更重要的是,由于他辞去了原来的工作,在文章没卖出去时,就常常无以为生。但我偏偏喜欢上了他。也许是因为我原来的生活圈子里没什么文人,我对文化人有一种景仰的心理吧,我觉得成风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东西,正是这种特别的东西吸引了我,使我和他的交往密切起来。成风也说我是一个很有趣味的女人,他和我一起就会迸发出灵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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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偌大的城市,两颗孤寂的心,自然而然地,我们就走到了一起。我搬到了成风的出租屋里,把那间小小的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我又买回一大堆锅碗瓢盆,和他过起了炊烟袅袅的小家般的生活。

  和成风同居后,我回了趟家,郑重地向大兵提出离婚。那时,我并不知道我和成风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的,或者说,有没有未来。我只是觉得,既然我的心中已没有了大兵的位置,那么就必须作一个了断,这既是对我自己负责,也是对大兵负责。大兵好像并没感到诧异,很平静地和我分了手,只是要求女儿还是由他先带几年。后来我听女儿说,其实她爸爸和我离婚后十分痛苦,整晚整晚都在抽烟。

  成风的创作渐渐地有了起色。为了让他心无旁骛地写作,我让他辞了那些纯粹为挣钱而做的工作,一切开支由我负责。这时我的收入还可以,但为了获得相对稳定的广告提成,我跳槽到了一家报社,做广告部主任。那时我真是精力充沛啊,白天满世界跑,拼命拉广告,回到那个小巢里,还不歇气地给成风煲汤、洗衣服,还常常当他的第一读者,读他的小说到深夜。我自己都没想到,一向受人照顾的我,竟也能细致入微地关心人、体贴人了。成风说我为他做得太多,也太累了。我说,为了你,我愿意。真的,我没觉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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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我的工作渐渐上路、成风的创作也渐入佳境时,他却突然跟我说他要去北漂,因为北京毕竟是文化中心。我说那我也去,他说别了,他先去趟趟路再说。分别时,他吻着我的额头,叫我多保重。我感到很奇怪,他没说让我等着他。现在看来,成风真的是一个很理智的人。当然,也许,一开始,他就只是把我当作一个患难伙伴,而他要振翅高飞时,我的爱,也许就成了他的羁绊,他当然要果决地斩断它。

  想念成风的日子里,我变得十分的脆弱。在外面打拼时还能强打精神,一回到住处,就忍不住眼泪汪汪。当我骤然明白成风已走出了我的生活时,我的情感突然感到没有了依附,无边的孤独感向我袭来。那段时间里,我和我的一个客户陷入了一段饮鸩止渴的感情之中。所幸的是,我很快醒了过来,坚决地终止了和他的关系。

  征得大兵的同意,我把女儿接到了这座城市。我在这里买了房子,送女儿上了条件最好的学校。这几年,我一直和女儿一起过着平静的生活。三年前,大兵已和厂里一个女工结婚。据厂里的姐妹们说,他们过得不错。

  敏捷站起身,眼里有了晶莹的东西在闪闪烁烁。“对自己当初的选择,你后悔了吗?”我问。“其实也无所谓后悔。我觉得奇怪的是,对成风,我是刻骨铭心地爱过的,但前段时间在电视里看到他,我却只有一种恍然隔世的陌生感;而大兵,我一直都没有那样爱过他,但每每想起来,却有一种贴心窝的温暖。你说这是为什么呢?”我又笑了笑:“女人还是希望被人爱着的。也许,你是怀念被人疼爱的那种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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