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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诉者】 凡磊 男 33岁 【时间】 2月7日 【方式】 电话
□东方今报记者 彭艳
男孩和女孩,邂逅于偶然,没有太多的浪漫,甚至不是最合适的人,但相遇的瞬间电光火石,谁也来不及退却。
爱情这东西,根本就是种炽热燃烧的心绪,不像亲情那样绵长,也不似友情那般肆意。它不受理性羁绊,不被时空左右,尽管辉煌,但也终有燃尽的一天。
后悔也罢,惋惜也罢,留恋也罢,逝去的如同时光,不再回转。所以才总是感慨,人生若只如初见。
一见钟情
1993年秋天,我考上县里那所著名的高中。9月1日,阳光明媚,我兴冲冲地拿着收据去后勤处领书,满眼都是陌生,陌生的校园,陌生的同学,但丝毫不影响高涨的情绪。快中午了,后勤处的门虚掩着,因为手里拿着篮球,我用肩膀撞开门,少年的莽撞威力巨大,只听得“哐当”,“哗啦”,坏了,门板撞到门后一个女孩,她手中正捧着的厚厚一摞书,瞬间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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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性太强,我甚至来不及止步,一脚又踏在那新崭崭的书本上。为了避免更恶劣的后果,未落地的另一只脚便妄图摆脱万有引力,跨到一米开外的安全区域,但显然,我高估了自己的功力,不但目的未达到,反而一个趔趄栽向前方,进而脑袋着地,结结实实地摔了个狗啃泥,手中的球也飞到对面墙上。
我几乎要哭了,不是疼,而是太丢面儿,15岁的少年,风度比命还重要。后勤处的老师忍不住哈哈笑,我在笑声中强撑着爬起,顾不上查看自己的伤口(嘴部剧疼),先去找那位被撞的女孩。女孩被眼前的“动作片”吓傻了,正瞪着我发愣,见我爬起来,这才醒过神。我问她:“同学,你没事儿吧?”她笑得咯咯的,“我没事儿,你的嘴好像有事儿。”这时,我才发觉情况不对,嘴巴火辣辣的疼,还有液体流到下巴上,流血了。女孩儿在兜里翻找着,然后掏出一块手绢,“给,擦擦吧,你以为你是施瓦辛格?”
女孩说着,又是一阵忍不住的大笑,我窘迫地接过手绢,女孩的笑靥近在咫尺,阳光照在那张干净美丽的脸上,柔和的脸部曲线被勾勒出一个淡淡的金边,嘴角的酒窝随着笑意越来越深……我就那么傻傻地盯着那张脸,也许还配着一副张口结舌的痴呆表情,良久呆立。
也许是一秒,也许是一个世纪,那个瞬间就此定格,任风卷云舒,任沧海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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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帮人家把书捡起来,愣在那儿干吗呢?”老师的提醒终于打破了凝固的小宇宙,我觉得自己的脸红得像在燃烧,把手绢往女孩手里一塞,抢上前去替她捡书。女孩没帮忙,只站在一旁笑吟吟地看,我的脊背上感觉到她的目光,如同蚁虫爬过,麻酥酥,痒乎乎。
只为伊人
那是我和明羽的第一次见面,情窦初开,从此,青春伴随着初恋的旋律扑面而来。
我很快知道,明羽是我的同班同学,也是很多男孩的梦中情人。据我了解,班里对明羽有意的男生共有四人,我是其中之一。
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卑,原本不是自怨自艾的人,但在明羽面前,不得不正视自己的卑微。四个男孩中,我无疑是最差的,另外三个,一个很帅,一个成绩很好,还有一个经济条件优越,相较于他们,我一无所长。我不敢表明自己的心迹,只能将感情深埋心底,那时的我只有一个想法:跟明羽在一起,她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在那些人眼里,我是没有竞争力的,不会影响他们对明羽的追求,所以,他们愿意告诉我有关追求的种种细节。比如某人给明羽买了个笔记本,某人为明羽画了张素描,还有某人为明羽整理了化学笔记……而我,什么都没做,或者说,我什么也做不了。我没有那么好的文笔为她写诗画画,也没有那么多的钱为她制造浪漫,我所有的,只是一颗纯真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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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戏剧性的是,我和明羽的相处时间要比其他人都多。我和明羽的化学成绩都不好,并因此被安排进同一个补习班,而且是同桌。化学老师有时会让学生帮着抄卷子,常点名让我和明羽去,因为我和她字迹端正。还有几次卫生活动,我也幸运地和明羽搭档,每当这种机会来临,我总是特别珍惜,从不让她动手,扫地、擦窗,一个人全包下来,干活的间隙,看着坐在那里背单词的明羽,看着她递过来的笑容,心满意足。
我对学习的兴趣比谁都浓,学习、再学习,只为赢得明羽的关注。我常常一大早就去教室,只为了能第一眼看到她。我把明羽家的电话号码记在本上,记在衣服上,记在心里,却从未拨过那个号码……是的,我喜欢她,不求回报,一心一意。
高二要分科了,我的文科成绩比理科好,按理说应报文科班,可在得知明羽选择理科班后,我毫不犹豫地改了主意。但我仍忐忑,理科班有四个,会不会跟明羽分到一起。那几天,我时时在心中祈祷:老天啊,保佑我跟明羽分到一个班吧,求您了……为了证明自己的诚心,我竟偷偷去了离学校9里地的土地庙,捐了50元的香火钱,只求老天开恩,让我如愿。50元,我半个月的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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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天涯
上天果然是眷顾我的,我和明羽进了同一理科班,最让我兴奋的是,另外三个竞争者都被“分流”,分别去了不同班级,天啊,竟是我近水楼台,我不在乎得不得月,只要能跟明羽在一起,别无他求。
到了新班级,追求明羽的人还是很多,但我不急,因为我跟她相处的时间最久,最了解她的性格。我知道明羽喜欢看席绢的小说,喜欢读徐志摩的诗,喜欢喝雪碧,喜欢在大冷天吃冰淇淋,喜欢一只叫做鱼头的小乌龟……这些都是她喜欢的,也是我喜欢的,我喜欢她的所有。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中,沈佳宜说过,爱情最美好的时候是两人的暧昧期,这句话真对,那时的我们没有任何目的,更无一切牵绊,只想单纯地在一起,看着彼此就好。
天可怜见,我和明羽的关系越来越近,彼此都能感觉到情感的异样。最快乐的人是我,努力了那么久,终于离心中的美好更近一步。那段时间,明羽总早早上学,她家在县城,每天早晨给我带来一杯豆奶,那是她妈妈给她准备的早餐,她却偷偷捎来给我;下午放学和晚自习的间隙,我总去一家蒸饺店要上一笼蒸饺,两碗小米稀饭,等着她来分享……风是暖的,云是柔的,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亲切,这种状态让我享受,让我沉浸其中,忘了世上还有乐极生悲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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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有人给教务处写匿名信,说我和明羽早恋,甚至有不轨行为。此事在学校掀起轩然大波,这是所以严谨校风而闻名的学校,对学生早恋现象视如洪水猛兽,自然不会放过我和明羽。家长被第一时间请到学校,各种谈话和调查之后,我和明羽被分到不同班级,然后是对我的处分下达(明羽的家人百般努力,学校饶过了她)。
我被“暴风骤雨”折磨得几近崩溃,更无缘再见明羽,所有人都在盯着我的言行,他们勒令我不许看书本以外的任何东西。我承认自己软弱,不会反抗,也不会迂回,只知默默承受,承受一切……
得知明羽转学已是两个月后,还是同寝室的哥们儿告诉我这个消息,明羽的家人安排她去了市里的一所高中,从此我和她再无音信。
后来,我上了大学,再后来,我有了工作,现在,我有了妻儿,但我从未忘记明羽的存在,那份美好情感也一直留存心中。
有人说,当你很喜欢一个人时,你就会发现,你所喜欢的绝非只是那个人,而是那种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我很赞同,我不知道现在的明羽是否还记得我,也不知她会不会偶尔想起我,但我会永远记住她,因为那是我的初恋,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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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
我们一起走过的小巷
大学四年,我知道他一直喜欢我,可我只把他当成可以听我说话的人,学校附近有一条清幽的小巷,那里就是他听我唠叨的地方。
大四那年冬天,我在一家公司实习,天特别冷,公司离学校很远,经常回到学校时已经很晚。有天就跟他发牢骚:天天饿肚子,都不用减肥了。
一天晚上,我依旧很晚回到学校,却看到他在等我,穿着很厚的羽绒服,鼻子都冻红了。当我走近时,他从怀里掏出一个饭盒,说是给我买的晚餐,也许等得久了,饭菜都有点儿凉,可那是我吃到的最温暖的一顿美餐。
从那以后,他每天接我下班,两人总要穿过那条小巷,回到学校,一路笑语。
现在偶尔步行回家,总会想起那些年,想起我们一起走过的小巷,还想对他说:一定要爱你自己,爱你的父母,爱你以后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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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
我们一起传过的纸条
我和她在一次全市的学生活动上认识了,很巧的是,初中时我们又被分到一个学校,还在同一个班。
那个时候,哪知道什么是爱情啊,只知道她很好看,借着抄作业的借口跟她聊聊天,多看她一眼!久而久之,两个人也熟悉起来。现在想想当时胆子也挺大的,因为老是在上课的时候给她传纸条,也不怕老师发现,真是感谢那会儿帮我传过纸条的同学们。
纸条的内容真的不大记得了,无非是些琐碎小事!还真有一次失手,被班主任发现了,结果我们被叫到办公室,老师说:你们还小,一切要以学习为重,别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就这样,懵懂的我们从此成为路人,现在想来,那种模糊的情感应该就是初恋,可惜却被扼杀在萌芽中。高中、大学、毕业、工作,我们都在不同的地方,她现在也嫁了人,但是过年过节时还是会发条短信、打个电话。也许她早已忘了,也许她也和我一样记得:那些年,我们一起传过的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