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很爱我的男友,当初在一起的时候,也是我主动追求的他。他是一个积极上进的人,虽然出身在农村一个比较贫困的家庭,但是从来不甘示弱,不论是学习上还是工作上,男友绝对是一等一的优秀青年。
而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腐女,在男友还没出现之前,我一直靠“寄生”在父母身边为生。经过朋友推荐,我认识了男友,初次见面我就被他专注的表情所吸引,但是他却对我不抱任何兴趣。当我腆着厚脸要来他的电话号码之后,对他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最终男友在我的攻势下缴械投降。
同居也是我的建议,我不想成为人们怒斥的“啃老族”,我想跟他同居之后,可以在他的带动下重拾斗志,还可以摆脱父母对我的监管。男友在我的建议下,半推半就的答应了,毕竟同居对他而言并无害处。
我们一起生活的一年零二个月时间里,我越来越觉得他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当我们打算结婚的想法受到父母严厉反对之后,又生枝节。我在新单位的体检中,被查出是乙肝携带者,到手的offer就这么飞走了。苦思冥想也想不明白,一年前体检的时候都还很健康,因此她怀疑是在同居期间,男友把乙肝传染给了自己,更怀疑男友本身就是乙肝患者。
这个想法很快在和男友的电话中得到了证实,男友确实是乙肝患者。而且他一直隐瞒真相和我生活在一起,父母知道详情之后,要我立刻与他断绝关系。强忍着伤心,也为了以后孩子的健康,我最终还是跟他不告而别。
传染性疾病和同居是否有必然联系
故事中男方一直是乙肝病人得以证实,但是疾病的传染时候和同居存在直接的联系,还需要进一步的证明。从法律上来讲,乙肝病毒携带者与他人同居,不是违法行为;另外,医学上认为传染乙肝的途径不具有唯一性,也就是说,患有乙肝的概率与被传染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无论是传染放还是被传染方,二人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同居中隐瞒传染病史是否担有责任
大家都知道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传播,具体的传播途径很广泛,其中包括母婴垂直传播、血液或血液制品传播、医源性传播、家庭内密切接触传播、以及公共场所共用物品传播等。从故事中可以看出男方是乙肝患者,二人同居长达一年之久,所以有很大的可能是二人密切接触传播的。
在二人同居时,有传染性疾病的一方应当及时把自己的病情向爱人说,让对方清楚自己的情况,好让对方有思想准备。情侣中如果有一方患有传染性病,另一方则应该及时注射乙肝疫苗,当产生抗体并达到有效地滴度之后,就可以保证不被传染乙肝病毒了。(文/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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