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趣闻 新闻 [两性话题]

分手后借他的钱你会还吗?

  新闻事件:为财产恋人法庭相见

  33岁的商人俞某,27岁就独自创办公司,现在拥有资产数千万,2010年10月18日,他来汉出差,在汉阳某酒店KTV消费时认识了20岁的宁某,她当时是这家KTV的DJ,两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在谈恋爱期间,俞某对宁某非常好,经常给她买名牌衣服包包,带她到高档酒店吃饭,虽然花了不少钱,但都是心甘情愿的。

  交往一年多时间,两人关系一直很好。从去年9月份起,宁某先后4次向俞某借款买房,总金额达13.5万,宁某还打了借条。后来,宁某觉得俞某脾气暴躁,多疑,不想再交往下去,提出分手,俞某也很生气,说分手可以,钱一定要还,但宁某家庭条件很困难,打工也没有攒下多少钱,只还了4万元,俞某担心宁某拿着钱跑了,以后找不到她的人,便向汉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审过程中,一对曾经亲密的情侣,对面相向,宁某辩称,两人是恋爱关系,钱已经给她了,怎么还能要回去呢,欠条是俞某逼迫写的。俞某称,宁某只是图财,其实并不是非要其还钱,而是对其不满,而且白纸黑字写的非常清楚借了多少钱,什么时候还钱。在庭上,双方各不相让。


 

  最后,法院认为,感情和债务是两码事,这是个民间借贷关系,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遂判决被告偿还原告9.5万元。

  热议:分手后,曾经借恋人的钱要还吗?

  分手后,曾经借恋人的钱要还吗?这个问题仁者见仁,其实很难有个标准答案。对于男人来说,大概分那么两种情形:一种是,你既然不嫁给我,那借钱给你自然要还,现在咱俩只是陌生人,凭什么不还?那可是哥辛苦赚来的;另一种则是,既然分手了,感情都没了,那点钱哥也不稀罕,你留着自己花。而对于女人来说,也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姐姐我跟你睡了,亏大了,这点钱算什么;另一种女人则不愿意分手后还亏欠男人,不管是感情还是钱,还是还清楚一干二净的了断比较痛快。

  一般来说,我比较欣赏那种分手了头也不回就走的女人,既然要分手,那就断的清清楚楚:某年某月借了他多少钱,悉数归还,免留后患。另外,对于男人,我则欣赏那种分手后不在乎曾经为对方花过钱的态度,这是一种风度。有这种风度的男人,总会让女人欣赏。

  不过,凡事也有例外,倘若是大笔财产,为免日后做噩梦心怀不宁,欠人钱财还是还清为妙。按照法律规定,分手后若属于恋爱期间,婚姻索取物则需要退还对方。各地风俗不同,比如我老家的习俗,如若男女订婚,后女方主动悔婚,则要将彩礼钱归还;若是男方悔婚,花出去的钱就如同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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