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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芽身材瘦长,一身颜色淡雅的纯棉的休闲装,一双土布面的平底鞋,未施脂粉的脸上,清瘦、放松,还有一点倦怠,不像一个35岁的女人的除了她的神态,还有她那双顾盼生辉的眼睛。我们因为约稿的事情相识,后来事情没成,却发现聊起来非常投缘,她说自己现在还是独身,听说我在采访独身女性,她马上笑说最近好像突然有个新词叫“北大荒”——北京(北)的大龄(大)未婚,(荒)女人,那她算是“北大荒”群中名副其实的大姐大了。
十年前和十年后,我都没觉得独身是什么严重的个人的不幸。我一直都觉得婚姻是爱情的必然结果,而且还要是一场猛烈的爱情。虽然不断有人告诉我,你一定要想明白了,你到底要的是爱情还是婚姻?如果你到这个年纪了还一心追求爱情,那你别想有婚姻。我确实是个爱情至上主义者。这一点在我25岁时如此,在今天仍然如此。
25岁的时候,我读完硕士,从一所全国重点大学毕业了,专业是中文。毕业后服从分配到了一家不错的报社,做编辑兼记者。
一年以后,报社派我到山西临汾采访一个新长征突击手。他是一位年轻的矿长,上任五年,把一个小煤窑打造成一个优秀企业。他们矿上派了一个小伙子负责接待,安排我的采访日程,陪着我到处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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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认识不久,他就问我,麦记者,你的孩子多大了?我说,我没孩子。他又问,那你的爱人也是记者吗?我说,我没爱人,我还没结婚呢!他立刻满脸通红直道对不起,我说没什么,你呢?他说,他21岁了,去年结的婚,现在老婆已经怀孕了,他们两人都想要个儿子。还发愁地说,由于不认识人,照了B超人家也不告诉怀的是男还是女。我说,生男生女还不都一样嘛,反正都是自己的孩子。他说,生男生女不一样,就是不一样,你还没结婚当然不知道了。
然后,他问我,麦记者,你多大了?我说我比你大5岁。他吃惊地说,哎呀,真看不出来,麦大姐,你可得赶快成个家啦!此后,他陪我去采访,介绍我的时候,总是在介绍完我供职的单位之后,再加上一句:“麦大姐现在还独着身呢”,同时还回头重新打量我一下。如今,十年过去了,我还清楚地记得他说这句话时的神情。那是满脸的疑惑、感叹和不理解,一字一顿地完全像在介绍一个天外来客。
但是,现在,10年过去了,我依然独身着。这10年对于一个女人意味着什么?一段生命中最好的年华,最璀璨的青春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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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和十年后,我都没觉得独身是什么严重的个人的不幸。我一直都觉得婚姻是爱情的必然结果,而且还要是一场猛烈的爱情。虽然不断有人告诉我,你一定要想明白了,你到底要的是爱情还是婚姻?如果你到这个年纪了还一心追求爱情,那你别想有婚姻。
我确实是个爱情至上主义者。我的原则是跟着感觉走。可跟着感觉走又怎么样了呢?
大学时代据说是谈恋爱的黄金时代,大学校园里到处都是成双成对的男男女女,但我那时是绝对看不上那些嘴上黄毛还没褪净的小男孩的。于是25岁毕业的时候,居然还没有男朋友。幸亏父母一直在中央美术学院当老师,看惯了年轻人的荒唐事,思想也开明得很,对我的个人生活问题从未施加过什么压力,我也一直在家里做父母的膝下娇女。这种宽松的家庭环境也为我后来多年的独身生活建立了一个坚强的后盾。
大学毕业以后,我就进入一个广告公司做文案,成熟而有魅力的中年男人自然也很方便地遇到了。当然,他们都是已婚人士。也许因为年轻,也许因为我的性格,和我交往的几乎都是已婚男人。虽然有过几段惊心动魄的感情经历,最终也因为无法长相厮守而曲终人散。去年,也是在初秋时节,我在拾荒者认识了吞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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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吞吐是我给他起的外号,或者说叫爱称。他特别能喝啤酒,就像一驾吞吐量特别大的啤酒机。拾荒者你知道吧?据说拾荒者这个酒吧是专为单身族设计的,从桌子板凳到小摆设,再到饮料酒水和小吃的名称,处处都是为心境荒凉、情感饥渴的旷男怨女们定做的。我最初慕名而去也是出于一份好奇,但很快就发现,去拾荒者的各色人等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心无所属——这远远不是单身一族的专利,而且,像我这样喜欢独来独往的人,不可能与任何人交谈,也就不会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独身,也不必知道。
我总是在午夜时分去拾荒者喝一杯。白天,你根本不会注意到什么拾荒者。它的门面不大,那种怀旧式的设计风格显得颇为落寞和残破,似乎门可罗雀。可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它就突然成为一曲循环往复的小夜曲,你总觉得你一脚进门就能曲径通幽。
那一天午夜,我照例在结束一个很困难的采访以后去了拾荒者,也照例直奔吧台,目的单一,周围嘈嘈切切的低语声和歌手们的轻歌曼舞概不入耳。当我在吧台前注意到吞吐的时候,我其实已经准备打道回府了。
只听他在问鲁鲁有没有德国迷你啤酒。鲁鲁堪称拾荒者的顶梁柱。他是京城数一数二的调酒师,有不少酒吧都想高薪把他挖走,但他死心塌地地呆在拾荒者,因为那里有喀秋莎。喀秋莎是从俄罗斯来的打工妹,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那副金发碧眼的模样足以用上什么“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之类的经典词句。吞吐当时询问的声音有些拿腔作调:“先生,请问有德国迷你啤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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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由得抬眼看他。他的面孔白皙,眼睛有一点点凹陷,身材高大,身体绷着一股劲儿,从穿着到神情都显得与拾荒者格格不入。
正在吧台前忙活着的鲁鲁欢快地打着呼哨,说“喔塞!你真是找对地儿啦”!
吞吐又说:“噢,请来一杯,要三分之一泡沫,谢谢。”
我想这准是个挑剔的家伙。但吸引我的还是他的眼睛。他那目光与那里的气氛真是太格格不入了。
只要你去一次就能感觉到,子夜过后,拾荒者是暗香浮动,倩影多姿,到处是涣散的激情,到处是纸醉金迷之后的慵倦,是一个无始无终的场所。而这个人的目光太清澈,太专注,像一针清醒剂。可是在拾荒者,我即便不想买醉,也绝不想清醒!
很快,鲁鲁就把一杯啤酒放到他的跟前:果然是他要求的三分之一泡沫。像这样对啤酒如此挑剔的人并不多见,鲁鲁显然是来了精神。这个人举杯的模样有点煞有介事。他将杯沿贴近唇边后并不马上喝,而是深深地看一眼鲁鲁,然后慢慢喝下一口。
呵,还真不错。他点头称赞了一句,但鲁鲁并不罢休,还是疑问地盯着他。于是,他又喝了一口,说口味相当纯正。然后,他就微笑起来,仰脖子把一尊啤酒都喝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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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他和鲁鲁的眼神里都有一种孩子气的挑战和期待。我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我想鲁鲁未免头脑简单。既然要郑重其事,那么,他怎么就能断定眼前这个生客就真有如此这般的发言权呢!他们两人简直就是在玩拉钩上吊的游戏嘛。没想到,我这一笑他就接了话茬,他正色地说,“小姐,你别笑,我在北京找到这样纯正的德国啤酒还真不容易。”他一脸认真,听上去对我的笑不以为然。
这样一来,我对他产生了兴趣。你知道的,我也是一种“偏要喝这一口的人”。我成为拾荒者的常客,就是因为鲁鲁调制的马爹利正合我的口味。我说,噢,看来咱们都很在乎酒的口味。你喜欢德国的迷你啤酒,而我独爱这里的马爹利。他说,那你跟我老婆有一拼。我老婆也特喜欢马爹利什么的,结果就回国来专门推销洋酒了。我说,那你就是推销迷你的啦?他说不是。他在德国工作好几年了,现在是边工作边读硕士学位。为了做论文,所以回国来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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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吐是学酿造专业的。这次回国是专为一家德国公司做可行性报告,看看在北京可不可以建设一个啤酒城。我不认为在北京建设一个啤酒城有特好的前景,因为我已经做了好几年的经济记者了,对投资这种事有起码的判断力。但他很自信,说他们规划的啤酒城不是国内的人能想象的。他们要搞豪华的,打文化牌,从德国进口整套的大型流水线,营造一个不仅有纯正的德国啤酒,还有舒适的各种享受,高雅的文化沙龙,甚至可以演歌剧,从设施、管理、服务,到具体的内容,什么都是欧化的。就这么你一句我一句地闲聊着,我们就熟悉起来了。我注意到已经有几大杯啤酒下了他的肚,他不仅脸不变色心不跳,而且也没去过一次卫生间,那些啤酒全都没了踪影。而我,又喝了两小杯马爹利,已经有点醉了。我就说我该回家了。他把杯中酒喝干,说那我送你吧。我说,如果你没开车,那我就送你吧。他吃惊地说,你开什么玩笑,你喝了这么多酒。我说,我的毛病是一握方向盘就清醒了。
我把他送到了家门口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了,他却并不急着下车,而是毫不遮掩地凝视着我,邀请我上楼去喝杯咖啡休息一下。我知道上去以后会发生什么,我并不害怕,只是确实累了。所以,我婉谢了他的邀请。
可是,有时候缘分来了你躲也躲不过的。我们就开始在那一天太阳升起之后,也就是我们在他家门前分手以后的几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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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早晨我一觉醒来,觉得有一点头疼,也许是有点宿醉,懒洋洋地不想起床。想一想当天没有必须去参加的会议,也没有约什么采访,手边一个没开始的稿子也不必立刻交稿,索性就松弛下来。虽然其实只睡了几个小时,但睡得却很沉,梦中的人和事还在丝丝缕缕地藕断丝连,仿佛如有所使,一阵阵淡淡的空虚掠上我的身体。我穿着睡衣,晃荡下楼,取回吞吐的名片,给他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跟他说我现在精神抖擞,你在干什么呢?他的回复既迅速又简洁,就是“我已恭候多时!”
我凭着记忆驱车去他家,他已经站在了那个楼门口。我突然好像已经忘了他长什么样子了,隔夜在拾荒者的相识恍如一梦。但几乎就在一错目之间,我从他的眼睛认出了他。不错,就是这种目光。在白哗哗的阳光下,他又是毫不遮掩地凝视着我。他的眼睛清澈深邃笃定,在沉静之中荡漾着不易觉察的激情。仿佛时光倒转,凌晨时分我们并没有分手。就是这几秒钟的对视,我知道有种东西我无法抗拒,那就是爱情。
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有了那种出生入死、由死而生的开始,我和吞吐不能停止相亲相爱。
总是以为青春早就不属于我了,长久以来,我不断地跟自己说,我只盼望宁静久远的爱情,那是特为婚姻准备的。但我和吞吐,突然就毛手毛脚地涨满了,开始了,而且持续着,就像一对处子轰轰烈烈地跌进情网。我总是反复审视狂欢之后落入黑甜乡中的他,为的是担心我是不是为他的眼睛所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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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吐的皮肤过于白皙细腻,和他那男性化的高大身材颇不匹配。然而,他的眼睛确实是他的肉体和精神的代言。他静如男孩儿的身躯在被点燃之时迅即爆发为奋不顾身的孤注一掷,比我曾经熟悉的黝黑的狂野更加令我惊诧和折服。在奔射的那一刻,他释放在彻头彻尾的忘我的陶醉中,我在力量的消耗、粉碎和极度的放任中痛感生命的存在。我变得很贪婪,完全像小女孩的时代贪吃外国巧克力。
直到冬季,一天夜里在拾荒者,他才老老实实地谈起我们的邂逅和相识。他说自己只是短期回国,并不想感情出轨,而且,坦率地说,他不喜欢爱酒的女人。但那天夜里,偏偏是我开口对他说话。我的声音断断续续,眼睛忽明忽暗,有那么一种东西,他也说不清,总之,就有了以后。
自从与吞吐约会,每个周末我都过得不像一个单身女人。除了有时去看看父母,他总是会和我共度周末的,好象一个快乐的单身汉。我要是问你老婆呢?他总是说她很还忙,她推销洋酒要见很多人的。我说,难道她忙到连周末都要跟客户在一起吗。他就嘲笑我说,什么周末不周末的,自己当老板的人,哪有什么周末的概念呀!要是问得多了,他就会不耐烦,嗔怪我说,你老问她干嘛,你不愿意我陪着你呀?我也不示弱,反齿相讥地说,哼,你陪着我?只怕是想陪你老婆陪不上吧!他不乐意打嘴仗,每当带点刺儿的话从我嘴里一出来,他都会一把搂住我,用他的嘴堵住我的嘴了事。我也并不再深究。我知道,认真着又不认真才是我的认真。再说,平时见面都是行色匆匆,周末,我们才能放松地聊天、泡吧,或者开车出游,我闲闲散散的,只把这一切当成一次次舒服的小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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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和吞吐的约会持续了一年多。如果不是突然有机会见到了吞吐的老婆,日子会一如既往,在永远的假像之中只知开始,不知所终。
那是一个由轻工业局举行的大型品酒会,我作为记者出席。
说是品酒会,其实也是一个招商会,一个酒商和客户的见面会。我只转洋酒区。拿资料,看到诱人的酒就啧一口,在人头攒动中寻找着新闻亮点。一种前所未闻的葡萄干邑吸引了我,我饶有兴味地准备品尝一下。刚刚举起杯,一个人突然站到了我的面前,大呼小叫着:嘿,果然找到你了!我一猜你就会在这个展区。我遇到吞吐了。他满脸含笑,兴冲冲地拉住我说,走,我带你看看我老婆的展位。他拉着我三脚并作两步地走,说他早就来了,都在啤酒区转了好几趟啦!还说,这里展出的外国的啤酒太少啦,德国啤酒种类多了去了,这里却只有二三种!我对啤酒不感兴趣。就问他老婆做得怎么样。他更兴奋了,说她干得很不错,才干了两年,就有了不少订单了!
我们很快就到了他老婆的展位。她那展位布置得十分精心,有明显的女性色彩,而且,我不得不承认,还不落俗套。她老婆呢,长像颇为艳丽。一身酒红色的职业装一看就是舶来品。这是我第一次见他老婆,也是最后一次。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烫成老派的大波浪式。她脸上的妆偏浓,皮肤光洁发亮,一望即知经过美容院小姐的打理。她的十指也经过专业修剪,涂成淡粉色,也在闪闪发光。这是一个刻意保养和修饰的女人。虽然显得有点矫饰或夸张,但她站在造型各异、形状别致的洋酒和高脚杯中间,十分协调。后来我知道,她比我年长三岁,比吞吐小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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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两个月了。我没有得到他的消息,也不想给他写信。我经常想起他的眼睛,想起跟他在一起的种种快乐,我无法给我自己一个解释。既然我获得了快乐,既然我早已不在乎一个男人“使君有妇”的历史而懂得享受;既然在多少个被寂寞啃啮的深夜我依然认定我宁愿使我和吞吐相聚的每一个时刻都涨满激情,而不愿在味同嚼蜡中朝夕相守;也既然,坦率地说,即便是吞吐,也不值得我以大张旗鼓的拼抢方式给自己套上婚姻的枷锁——婚姻,就是一对痴情男女海誓山盟地自愿朝里钻,还常常夭折呢,掐住一个男人的脖子,双双引颈就缚,又会有什么好滋味呢!我不想扼住一个有妇之夫的咽喉,也就是不想把自己逼到悬崖的边缘。那么,我干嘛要定下这个特异的约会,请君入瓮呢?不,应该说,我干嘛要以这种方式,使吞吐成为他妻子秘密约会的致命杀手呢?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后悔。
我还是照常在午夜以后去拾荒者,还是独来独往,一个人在吧台喝一小杯马爹利,跟谁也不搭话。但许多问题总是混乱地纠缠着我,使我不得安宁!
这个世界谎言太多,各取所需的偷情算不算谎言?
这个世界背叛太多,并未导致离婚的红杏出墙算不算背叛?
这个世界恶贯满盈,是不是这种谎言和背叛已无足轻重?
人是高级动物,情感世界不能不丰富、迷人和复杂,是不是应当有法律或道德之外的考量标准?吞吐承当着我这桩遮蔽,会不会对他合法妻子的荫翳假装不知道?
吞吐跟我在一起,是不是在跟他老婆维持一种微妙的平衡,以便双方在心照不宣中引而不发?
合法婚约在那一张纸之外是什么?
爱情是什么?性在爱情中处在什么位置?
谁能为我解答这些问题呢,只怕就是有人来解答我也不会信服的。我记得小时候我读过绘本寓言故事盘古开天辟地。讲的是以前天和地相接如一颗大鸡蛋,一片混沌,乌烟瘴气,盘古挥舞一柄大板斧,上下一阵狂舞,于是,天成了蔚蓝的天,地成了土黄的地,人类开始繁衍。神,而且还是一个男神,我怎么能够妄想像他那样痛快地开辟一个新天地呢?